劳动纠纷

被开除后仲裁调解让签放弃书怎么办

导读被开除后仲裁调解阶段公司只让签放弃书,原则上不要签。签了可能被认定自愿离职,丧失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权。上海地区劳动者可要求调解结果书面化,谈不拢就请仲裁委继续审理并裁决。

先给结论:这份放弃书,原则上不要签

公司不提赔偿、只让你签一份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核心目的通常是用你的签字把赔偿义务一笔勾销。签了,事后再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难度会大很多。正确的做法是:不签、留证据、把调解方案谈成书面协议,谈不拢就让仲裁委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决。下面按几种常见情形分开说。

情形一:公司承认开除,但只想让你“自愿离职”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公司口头说“你走吧”,转头拿一份《离职申请书》或《放弃索赔声明》让你签,内容往往写着“本人自愿离职,双方无其他争议”。实践中常见这类文件被公司拿去证明是协商一致解除甚至你主动辞职。

这里要注意:一旦签了“自愿离职”,你就从“被开除”变成了“自己走”,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权基础可能直接消失。所以第一步就是拒签,并当场用微信或邮件向公司确认“是公司单方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把这句话固定下来。

情形二:调解阶段公司拿放弃书换“分期付款”

有的公司会说,签了放弃书才给你结工资、开离职证明。这种捆绑没有法律依据。工资是劳动报酬,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公司不能拿这些当交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调解笔录中明确记录“公司以出具离职证明为条件要求签署放弃书”,这本身就是对你有力的证据。

调解阶段该怎么做?按这四步走

  1. 明确表态:口头和书面都说明“放弃赔偿的内容我不接受”,但可以谈具体金额,别把调解的门关死。
  2. 要求书面化:任何调解结果都要落到仲裁委制作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上,写明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口头承诺不算数。
  3. 保留证据:解除通知、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能截图就截图,能导出就导出。
  4. 谈不拢就请仲裁委继续审理:调解不是必经的终点,你有权要求开庭并等待裁决。

法条依据:违法解除该赔多少

公司如果没有法定理由单方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两个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计算基数一般按应得工资口径把握,包含奖金、津贴等常规性收入。

常见误区:签了字就真的没办法了吗

不是绝对没办法,但会变得被动。如果放弃书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内容显失公平,可以主张撤销,不过举证责任在你身上,需要拿出聊天记录、录音、证人等证据。实践中这类撤销成功的比例并不高,所以能不签就不签。

还有一个误区是“不签就拿不到钱”。其实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签字并不是拿钱的前提。

常见问题

公司说签了放弃书才给开离职证明,合法吗?

不合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公司法定义务,与是否签署放弃书无关。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在仲裁中一并提出。

调解书上写了“双方再无争议”,还能再告吗?

原则上不能。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就同一事项再申请仲裁通常不予受理。所以签字前务必看清金额和条款,确认款项到账时间再落笔。

已经签了放弃书,还有补救空间吗?

有,但要看具体情况。若签字时存在胁迫或重大误解,可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撤销;若放弃书只涉及部分事项,未涉及的项目仍可另行主张。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证据是否充分。

最后提醒一句:调解桌上时间紧、压力大,越是催你当场签字,越要缓一缓。把文件带回去看清楚,或者要求给一天考虑时间,这都不是过分的要求。

以上内容为公益法律知识介绍,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差异较大,请结合实际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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