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赔偿问题,免去另行起诉的时间成本。
谁能提、向谁提
被害人本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向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赔偿范围
以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为限,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等,以及物证毁损的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赔偿范围处理。
调解与撤诉
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量刑上通常获得从宽考量,这也是被害人实现赔偿的重要契机。刑事部分审结前撤诉的,之后仍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不收取诉讼费,但举证责任仍在原告方,损失票据、鉴定意见等证据应当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