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请律师也没用"。实际上,辩护律师在每个诉讼阶段都有明确而具体的作用。
侦查阶段
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缓解情绪、告知诉讼权利;了解涉嫌罪名与基本案情;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发现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线索的,可以控告、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审查起诉阶段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指控证据;可以就证据薄弱环节与检察院沟通,提出不起诉或变更罪名的意见;参与认罪认罚协商,对量刑建议提出调整意见。
审判阶段
围绕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展开辩护:申请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进行质证与辩论;符合缓刑条件的提出缓刑建议并附社会调查材料。
看得见与看不见的价值
程序性辩护(如管辖异议、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往往不被当事人察觉,却可能实质影响结果。辩护律师的另一重价值在于把关:防止当事人对不利事实作出错误自认,防止量刑建议明显失衡。选择辩护人时,应核实执业资格并签订规范委托合同。